生而不養有什麼資格?具荷拉母親繼承女兒4成遺產 離家棄養兒女20多年
韓國光州法院近日對已故女歌手具荷拉的父母爭奪其遺產一案做出判決,判具荷拉的父母以六比四的比例繼承具荷拉的遺產。
具荷拉的母親在具荷拉九歲那年與具荷拉的父親離婚,之後就一直與具荷拉沒有任何來往。具荷拉去世後,具荷拉的母親要求繼承具荷拉一半遺產,對此具荷拉的父親與哥哥提出了財產糾紛訴訟。
在本月18日,韓國光州家庭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表示具荷拉的母親沒有盡到家長的責任,且也沒有證據證明具荷拉的父親妨礙其與具荷拉見面,因此法院判決具荷拉的父母以六比四的比例繼承具荷拉的遺產。
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具荷拉父親的律師表示,在具荷拉法案未通過國會審批的情況下,法院沒有法律依據禁止拋棄子女的父母繼承子女的遺產,希望國會能儘快通過具荷拉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