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藝人申賢俊近日被原經紀人向警方舉報在十年前非法注射了異丙酚。
申賢俊的原經紀人金某此前曾爆料自己在擔任申賢俊經紀人期間遭受了長達十三年的不公正待遇,拿着遠遠低於平均水準的薪酬,被申賢俊和他的家人當做下人一樣使喚。昨天,金某又向江南警署舉報申賢俊,稱申賢俊在2010年因涉嫌非法注射異丙酚而接受了檢方調查,但那次調查最終卻不了了之,希望警方能夠查詢那次調查的結果並公之於眾。
首爾江南警署今天確認接到金某的舉報,表示將向檢方確認調查結果,再確認是否過了追訴期後再決定是否重啟調查。韓國法律規定,非法注射麻醉藥的追訴期為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