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志煥性侵猥褻案今日二審判決 曾於猥褻兩名女性工作人員

姜志煥

姜志煥性侵,猥褻案將在今天下午進行二審宣判。

姜志煥去年7月9日在位於光州的家中性侵,猥褻了兩名女性工作人員,為此姜志煥去年12月5日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緩期三年執行。一審判決後,姜志煥與檢方均提出了上訴,上個月14日舉行的二審最後陳述中,姜志煥的法律代理人主張姜志煥事發時因為醉酒不記得任何事情,希望法院能夠從輕判罰。

水原高等法院將在今天下午對此案做出二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