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判定無許可製作販賣BTS畫報屬於違法行為

5月8日,據韓媒,韓國法院判定無許可製作防彈少年團畫報集企業的違法性,並承認防彈少年團的名聲和信用、顧客吸引力所屬於公司big hit娛樂公司。至此,從第一代偶像開始以巨大粉絲群為目標的「山寨畫報集」、「山寨周邊」現在開始各經紀公司都能夠積極應對。
2018年,big hit為了阻止那些在事前沒有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擅自製作和銷售畫報的企業而提起了訴訟。big hit以無許可畫報集製作企業為物件,於2018年一審、2019年二審、今年3月向大法院提起了訴訟,大法院接受了big hit為保護防彈少年團的權利提出的主張。
大法院認為公司在選拔藝人,組團,訓練、策劃演藝活動,製作並流通各種文化資訊等一系列過程中進行了相當大的投資和努力,所以所屬藝人積累的知名度、信用、顧客吸引力等評價為是所屬公司的成果,是對所屬公司的投資或努力的結果的直接保護。
此前,韓國與美國等不同,不承認藝人的肖像、姓名、照片等所具有的財產價值是另外的權利(所謂的「公眾權利」),因此沒有法律依據要求禁止在事前沒有進行協商的情況下出版畫報集。結果,無許可寫真集的製作企業不斷擴張事業,最近不僅在韓國,在海外也在銷售無許可寫真集。
但大法院對此次防彈少年團的「冒牌畫報集」做出判決後,所屬公司可以以無許可畫報集和周邊的企業為物件進行積極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