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議員呼籲對N號房付費使用者嚴懲 最長可判10年

  

N號房事件主嫌趙主彬N號房事件主嫌趙主彬

  4月11日,民生黨議員蔡利培(音譯)提出了在現行法中對「n號房」事件付費使用者等性剝削影像製品犯罪分子進行嚴懲的方案,要求適用對未成年人進行嫖娼的嫌疑。

  此前,檢察機關於9日公佈了全面加強對性剝削影像製品犯罪的量刑等案件處理標準,並決定對目前正在進行調查和審判的全部案件適用加強的處理標準。另外,不僅對目前正在進行的案件進行重新討論,檢察機關還決定重新討論去年7月以後處理的800起「無嫌疑」或「緩期起訴」的性暴力相關案件。

  但是,如果「n號房」事件付費加入者如果適用現行法律中的持有兒童、青少年淫穢物品罪,可判處的刑量最多不過一年有期徒刑。即使按照此次檢察機關強化的案件處理標準,也只能判處6個月至1年有期徒刑。

  蔡議員提議說:「如果對付費加入者適用對未成年人進行嫖娼交易的嫌疑,就可以判處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00萬韓元以上5000萬韓元以下(約合人民幣11.6萬元至29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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