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志煥出席性侵猥褻案二審判決 結果維持一審原判

6月11日下午,姜志煥在京畿道水原高等法院出席性侵猥褻案二審判決,被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了原判。姜志煥去年7月9日在位於光州的家中性侵,猥褻了兩名女性工作人員,為此姜志煥去年12月5日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緩期三年執行。一審判決後,姜志煥與檢方均提出了上訴。

姜志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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