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韓團成員金力燦承認猥褻罪 一審曾辯稱雙方好感

金力燦金力燦

  韓國偶像男團B.A.P出身的成員力燦,2018年9月捲入強迫猥褻20多歲女性疑雲,法院2019年曾判他不拘留起訴,但案件一直在處於公審階段,一審於2月開庭,宣告他被判刑10個月,並須接受40個小時的性暴力治療;但他不服一審的判決提出抗訴,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12日針對抗訴舉行公審,他卻改口認了性騷擾,並提出反省書信,疑似想借此減刑。

  金力燦涉嫌性騷擾一案,12日舉辦二審的公審,裁判部在庭上問他“我想知道被告的立場”,他回答:“承認全部嫌疑。”法官接著問“連過去主張無罪的部分也撤回嗎?”他表示:“對的。”律師一併繳交他所寫的反省書,試圖爭取減刑,下場公審預計在6月14開庭。

  力燦2018年7月與一群友人到京畿道某民宿遊玩時,卻遭到一位女性控訴,他趁著喝醉酒之際強行猥褻,女方立刻報警處理、主張自己遭性侵,力燦卻表示“兩人是互有好感”,直到一審宣判時,他才改口認了涉嫌猥褻。

  案件發生後,力燦疑似飽受精神上折磨,曾在2021年6月深夜試圖輕生,在這之前,他剛好於IG發出了道歉文,對於自己涉嫌酒駕與性侵案表示反省,也對粉絲道歉,文字暗示輕生念頭,“對不起,還有對不起,希望大家都無意外地好好幸福過著。再會了,這段時間謝謝你們。”使得力燦媽驚覺他的不對勁,及時阻止了更大的憾事發生。ETtoday/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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