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公司對樸有天下演藝禁令 因合約導致雙方紛爭

韓國藝人樸有天因經紀公司向法院申請禁令而不得進行任何演藝活動。
樸有天與經紀公司今年8月圍繞收益分配等問題發生糾紛,樸有天指責經紀公司在過去兩年間沒有支付他一分錢報酬,而經紀公司則主張幫助樸有天解決了超過2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000萬元)的個人債務,指責樸有天違反所屬協議與其他公司合作。
隨著雙方矛盾升級,樸有天的經紀公司向法院申請對樸有天的活動禁令並於近日得到批准,根據該禁令,樸有天在訴訟期間將不得進行唱片以及影像的製作,宣傳等一切演藝活動。郭明東/文 版權所有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