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对一审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 因涉嫌介绍性交易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BigBang前成员李胜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李胜利对一审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
本月12日,在京畿道龙仁市地上作战司令部普通军事法院举行的军事审判一审公开审判中,胜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1亿5690万韩元,被法庭拘留。 由于被判徒刑,人们开始关注他是否会上诉,18日胜利的法律代理人方面对“是否上诉”提问简短地表示:“我有上诉计划。”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胜利的上诉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在长达10个多月的审判中,一直否认自己的嫌疑,几乎没有人认为他会完全接受法院对此做出的结论。
据悉,胜利目前尚未提交上诉书。
12日下午,地面作战司令部普通军事法院判处涉嫌9项罪名的胜利有期徒刑3年,并罚款11亿5690万韩元(约人民币645万)。此外,法院认为胜利有可能逃走,并发布了拘捕令,胜利当场被法庭拘捕,被转移到了第55师团军事警察队内的收容所。
军队法官承认了胜利所面临的9项嫌疑。特别是胜利方面彻底否认的以事业目的对海外投资者进行性招待的嫌疑,表示:“从YG法人信用卡支付性交易女性的代价等经验法则上看,很难认为被告人不知道是付出代价的性交易”,“警方和检方的调查,与法庭上的陈述等没有一贯性,可信度很低”。 接着表示:“从通过KKT对话共享所有招待内容这一点来看,与刘仁锡合谋,有计划地准备了性招待”,拒绝接受胜利方面的主张。
胜利违反了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违反食品卫生法、业务贪污、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例法、违反关于性交易介绍等行为的相关法律、长期赌博、违反外汇交易法、违反性交易介绍等行为的处罚相关法律、特殊暴力教唆,共9项嫌疑。
胜利被指为2019年2月爆发的江南俱乐部“Burning Sun”事件核心人物,接受了近一年的警方、检察机关的调查,去年1月被不拘留起诉。 两次拘捕令被驳回,最终被不拘留起诉的他于去年3月入伍,以军人身份接受了长达11个月的审判。
根据韩国兵役法施行令第137条(现役兵等的兵役处分变更),被判处1年零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或监禁实刑的人将被编入战时劳动站强制退伍。 即使被判1年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监禁刑,也会通过另外的审查强制退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