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出演性犯罪電影演員A以性關係隱藏攝像機被判刑

5月8日下午,據韓媒,首爾瑞草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單獨16審判官李俊民(音)對因涉嫌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等特例法》被起訴的演員A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
另外,還下令A某接受200小時的社會服務,4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專案,3年內禁止兒童青少年和殘疾人相關設施就業。
審判表示:”A某犯下了侵害受害者人格權的罪行,B某作為戀人,以名譽損害嫌疑起訴A某,並提供了犯罪的線索。但被告人對罪行供認不諱,表示沒有散佈被害人的照片,也沒有犯罪前科。“
A某涉嫌用攝像機偷拍,與以本人“模特涉外組組長”身份相識的女模特發生性關係的場面,於去年7月被移交審判。戀人B某在得知A某與其他女性發生性關係的事實後,以將受害者的照片洩露到SNS聊天室的嫌疑被起訴。當天B某也被判1年有期徒刑,緩期2年執行。
A某最近出演了描寫追蹤網路SNS性犯罪故事的作品,電影中他作為SNS犯罪受害者登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