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N號房事件”法官曾多次對性犯罪事件寬大處理

27日,青瓦臺國民請願公告欄上登載了請求剝奪負責「N號房」事件的吳德植法官許可權的請願文章。吳法官將於30日參加「N號房」加害者太平洋(16歲)的第一次公審。
請願人指出:「吳德植法官有因已故的具荷拉偷拍事件的判決而受到過國民憤怒的先例,此外因他對性犯罪者具有超出必要範圍的寬容的判決,受到了女性團體和網友們的指責。在國際搜查網正在追捕N號房加害者之際,讓N號房的主導者和參與者都能受到應有的懲罰。」
去年8月29日,吳德植法官一審中判處具荷拉前男友崔某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期3年執行。崔某涉嫌在2018年9月與具某發生爭吵的過程中受傷,並威脅說「要散佈性關係視訊」。吳德植法官表示:「視訊的內容很重要」,並單獨確認了視訊內容。當時具荷拉的律師表示:「即使是非公開的,也很難接受視訊再次被觀看。這是二次加害。」他還在判決書中,詳細記錄了具荷拉和前男友發生性關係的具體場所和次數。
去年8月,他曾宣判因涉嫌性騷擾已故張紫妍而被起訴的前《Chosun日報》記者無罪。他宣判無罪的原因是:「如果生日派對中有性騷擾,生日派對就會中斷」,但女性界認為「相關派對是以性招待的名義進行強制猥褻的場所」,對吳法官的判決表示了強烈的反駁。
同年11月,他判處因涉嫌非法拍攝被起訴的攝影師李某10個月有期徒刑,緩期2年執行。李某從2015年11月開始到2017年8月為止,先後41次拍攝了參加婚禮的女賓客們的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