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號房”事件主犯文炯旭上訴被大法院駁回 維持有期徒刑34年判決

韓國“N號房”事件主犯“”godgod””文炯旭的上訴今天被韓國大法院駁回,他的刑期最終被確定為了有期徒刑34年。

文炯旭2017年1月至2020年期間分1275次脅迫21名受害者拍攝性剝削視訊、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期間以視訊脅迫受害人的父母、2018年11月強迫兩名受害人在身體紋上特定的句子、2019年2月至去年1月期間在匿名聊天群散佈3762段性剝削視訊。

檢方曾向法院求刑判處文炯旭無期徒刑,而法院則是對文炯旭做出了34年有期徒刑、出獄後公開個人情報10年、限制就業10年、佩戴電子腳環30年的判決。雖然文炯旭隨後接連提出上訴,但韓國大法院今天駁回其上訴,維持了一審判決。

“N號房”事件另一名主犯姜勳的上訴今天也被韓國大法院駁回,維持了有期徒刑15年的判決。郭明東/文 版權所有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