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星違法使用麻醉藥案二審開庭 檢方求刑三年有期徒刑
輝星
輝星違法使用麻醉藥一案上訴審今天在韓國大邱地方法院開庭,檢方向法院求刑判處輝星三年有期徒刑。
輝星去年4月被警方查出曾多次非法購買並使用麻醉藥,還曾兩次在公共場所注射麻醉藥而失去意識,一審法院判處了輝星一年有期徒刑,緩期兩年執行,而檢方認為法院量刑過輕而提出上訴並在今天的上訴審中向法院求刑判處輝星三年有期徒刑。
輝星在今天的庭審中再次為非法使用麻醉藥道歉,並表示希望法院能夠考慮他長期患有失眠、恐慌、抑鬱症等疾病的情況而輕判,再給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郭明東/文 版權所有禁止轉載